助貸新規10月1日落地:中小行爭搶年化利率24%以下資產

轉自:21世紀經濟報道

助貸新規10月1日落地:中小行爭搶年化利率24%以下資產  

  10月1日,被業內稱為“助貸新規”的《關於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助貸業務管理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金規〔2025〕9號,下稱《通知》)正式落地實施。這一監管新政為商業銀行互聯網助貸業務劃定了明確的合規紅線,也將對助貸行業產生深遠影響。

  在《通知》生效之際,商業銀行助貸合作“白名單”披露卻仍顯朦朧。截至新政落地前夜,六大國有大行及多家股份行仍未公開合作機構名單,而新規明確銀行不得與名單外機構合作。

  從已披露名單看,“巨頭霸榜”趨勢顯現:互聯網巨頭關聯機構成銀行偏好合作對象,助貸市場資金與流量資源加速向頭部集中。與此同時,新規亦對“綜合融資成本”嚴格管控,直指年化綜合成本超24%的產品類別,二者疊加之下,助貸行業的格局與現有商業模式正面臨雙重考驗。

  隨着新規落地,這場關乎行業格局重塑的合規大考,已然在靜默中拉開了序幕。

六大行尚未披露白名單

  《通知》核心要求之一是商業銀行對助貸合作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

  今年4月出台的新規,設置了半年的整改期。如今整改期限臨近,各類銀行陸續公布了合作機構白名單。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多家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及外資行披露了合作機構名單。

  股份制銀行中,有平安銀行(40家)、招商銀行(15家)、恆豐銀行(13家)、興業銀行(10家)、華夏銀行(10家)、廣發銀行(5家)公布了合作名單。

  在城商行方面,徽商銀行(39家),廣州銀行(17家)、上海銀行(9家)、天津銀行(5家)、承德銀行(3家)、濟寧銀行(9家)公布了合作名單。

  農商行中,江蘇江南農商行披露了15家合作機構;外資行則包括富邦華一銀行(52家)、開泰銀行(14家)、韓亞銀行(13家)、東亞銀行(9家)及渣打銀行(4家);直銷銀行中,百信銀行公告了56家個人貸款業務合作機構名單。

  從已公布的名單來看,市場格局初現輪廓:銀行偏好合作的機構類型較為集中,多家與螞蟻、京東、騰訊等互聯網巨頭關聯的機構頻繁出現在各銀行白名單中,大型互聯網平台旗下機構、頭部民營銀行、持牌金融機構及融資擔保公司成為主流選擇。

  從公開的白名單來看,不同類型銀行在名單規模、合作偏好上呈現出差異,這不僅與其風險偏好緊密相連,也深受自身業務模式和發展策略的影響。

  以平安銀行為例,其公布的40家合作機構數量在行業中位居前列,這是出於其自主開展的互聯網貸款業務——“智貸平台”的業務需要。

  該平台主要面向在平安銀行暫無適配產品的客戶,在用戶授權同意的前提下,向其推薦第三方持牌金融機構的貸款產品。值得注意的是,平安銀行明確不對這些第三方產品的額度、利率及風險提供擔保。目前平台上線的合作產品包括馬上消費的“安逸花”、度小滿的“度小滿借錢”,均為持牌機構提供的正規信貸產品,平台則主要通過撮合服務獲取相應收入。

  從業務模式來看,類似“智貸平台”這樣的布局,反映出部分銀行在拓展互聯網信貸生態時,更加註重合規性與資金安全,嘗試在自主風控前提下藉助外部資源提升服務覆蓋能力。

  與此同時,並非所有銀行都對助貸合作持樂觀態度。一位北部的城商行業務人員就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由於該領域不良率普遍偏高、獲客流量成本持續攀升,實際利潤空間被不斷壓縮,銀行正考慮收縮甚至退出助貸相關業務。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發現,在監管要求披露“白名單”的銀行中,國有大行至今尚未公開任何助貸合作名單。業內人士分析,這可能與國有大行龐大的客戶基數、自主獲客能力較強有關,也反映出其對助貸業務風險的審慎態度。

定價穿透將成監管重點

  作為助貸市場的主流資金提供方,商業銀行的白名單直接影響助貸機構的資金來源,《通知》對“綜合融資成本”的嚴格規範,更是推動行業資金流向出現顯著分層。

  《通知》第六條明確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在合作協議中明確平台服務、增信服務的費用標準或區間,將增信服務費計入借款人綜合融資成本,明確綜合融資成本區間,同時明確平台運營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費,增信服務機構不得以諮詢費、顧問費等形式變相提高增信服務費率。”

  這一規定直指行業中長期存在的“高息亂象”,尤其是年化綜合成本高達36%的資產類別,正被銀行與消費金融公司集體拒之門外。

  此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已關注到助貸新規落地前夕的資金流動趨勢。新規落地前夕,資金結構出現顯著分層。一方面,高息資產逐漸失去銀行資金支持,另一方面,年化利率24%以下的資產成為機構爭搶的“紅海”。部分無法進入銀行白名單或仍以高息模式運營的助貸平台,開始尋求替代資金渠道。

  信託資金因此成為新規前夜的“替代選項”,業務需求出現短暫增長。然而,業內人士指出,信託資金成本普遍高於銀行,且同樣受到綜合融資成本上限的約束,並非可持續的融資路徑。資金成本的上升,進一步擠壓了中小助貸平台的利潤空間,加速行業洗牌。

  10月1日,新規正式落地實施,監管部門為確保政策落地見效的配套監管動作也將隨之展開。

  業內認為,首要關注點將是定價穿透與綜合成本控制。新規本次明確規定將“增信服務費計入借款人綜合融資成本”,以融資擔保費、商城費等“24%+權益類服務”出現的變相收費現象,無疑將成為監管重點關注的對象。

  其次,銀行總行的履職盡責情況也將接受審視。新規多次強調,銀行必須切實承擔起核心風控責任,可以預見,在新規落地實施后,監管部門將着重全面評估銀行在系統建設、制度流程、人員配置等方面是否具備獨立風控能力,是否針對不同平台、不同產品的規模、增速、集中度、不良貸款率、不良貸款形成率、代償賠付率等指標實施嚴格管理。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也會是監管關注的重點。高息貸款常引發客戶投訴問題,尤其是部分規則漏洞被“黑產”惡意利用,也給金融消費者帶來極大困擾。預計下一步,對於因利率不透明、強制搭售、暴力催收等不當行為引發的客戶投訴,都將引發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與嚴肅處理。

  作者:郭聰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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