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府採購制度 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

  來源:福建日報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在政府採購中實施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明確了政府採購中的本國產品標準及支持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業內人士看來,本國產品標準,是政府採購政策體系中最基礎,也是技術複雜程度最高的一項政策。

  “出台本國產品標準和相關支持政策,既不違反GPA等國際規則,也是世界主要經濟體的通行做法。”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姜愛華說。

  何為政府採購中的“本國”產品?此次發布的通知明確了這一標準:產品在中國境內生產,且產品的中國境內生產組件成本佔比達到規定比例要求,對特定產品還要求其關鍵組件、關鍵工序在中國境內生產、完成。在政府採購活動中,給予本國產品相對於非本國產品20%的價格評審優惠。

  “這一標準亮明了觀點:中國政府採購領域的‘本國’產品,可來自內資企業,也可來自外資企業。”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說,這不僅進一步完善了我國政府採購制度,也回應了一些外資企業的關切,增加了我國政府採購政策的透明度。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借鑒國際經驗,制定出台在政府採購中實施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是細化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要求,是完善政府採購制度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政府採購領域外資企業國民待遇的務實行動。

  能否平等參与政府採購,“隱形門檻”是否存在,是外資企業普遍關心的問題。

  對此,通知強調,政府採購支持政策對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各類經營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不得出台違反本通知規定的政策措施。

  “政策進一步明確平等對待各類經營主體。”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副所長徐奇淵說,這些內容遵從了政府採購公平競爭的原則,也充分显示了中國政府優化營商環境、吸引外商投資的誠意。

  為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与政府採購,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財政部擬於近期發文布置落實通知有關工作,對各級財政部門以及採購單位等提出明確要求;同時,加強政策解讀和培訓,強化政策落實督查。

  “我們將把政府採購領域本國產品政策執行情況納入年度考核以及有關專項整治行動中;通過日常受理投訴、企業座談等方式暢通各類經營主體意見反饋的渠道;對本國產品政策執行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形成有效震懾。”這位負責人說。

  在飛利浦大中華區供應鏈與服務負責人成焱看來,此次發布的政策明確了本國產品標準,並堅持一視同仁、公平競爭,充分體現了政策的公平性和可預期性。“我們相信,這將為包括外資企業在內的各類經營主體營造更加透明、穩定的發展環境。作為深耕中國市場的企業,飛利浦將持續深化本地生產和合作。”

  我國產業門類較多,制定各類產品在中國境內生產組件成本佔比技術複雜、專業性強,需要一定的周期。為此,此次發布的政策將分類施策、穩妥推進。

  據了解,自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內,財政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在充分徵求有關內外資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等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分產品確定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組件成本佔比,以及對特定產品關鍵組件、關鍵工序的相關要求,並根據不同行業發展情況,設置3至5年的過渡期,逐步建立政府採購中本國產品標準體系和動態調整機制。

  “在各類產品的相關要求實施前,只要是符合在中國境內生產要求的產品,在政府採購活動中即視同本國產品。”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

  在徐奇淵看來,過渡期的安排有利於外資企業,給外資企業預留時間調整在中國境內生產布局和投資決策,使其更容易達到本國產品標準。

  此外,根據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對政府採購中本國產品政策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條約、協定執行。

  “新政策充分尊重高標準的國際經貿規則,為與GPA、CPTPP等國際規則銜接預留了空間。”徐奇淵說,這充分體現了中國對外開放、擁抱世界的积極態度。

  (據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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