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證監會暫停新股IPO” 85后女股民領3萬罰單

  1個字3750元!造謠“證監會暫停新股IPO”,85后女股民領3萬罰單,一年間3名造謠者被嚴懲

  艾佳 

  因傳“證監會暫停新股IPO”的謠言,33歲的王利堅被罰了3萬塊。

  浙江證監局最新的行政處罰書显示,因王利堅在今年6月傳播“暫停新股IPO了”的帖子,她不僅被責令改正,還領了萬元罰單。值得注意的是,王利堅造謠內容中共有8個字符和一張不實截圖,3萬元的罰單,相當於1個字符被罰3750元。

  資本市場是信息市,過去一年來,證監會對多起造謠類案件進行查處,嚴密盯防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違法行為,多人因此受罰。

  8個字符的謠言領3萬罰單

  下面這張圖,相信不少投資者都不陌生。

  傳播這張圖的是一位來自杭州的85后女性王利堅。2018年6月19日16:40左右,王利堅在手機上看到微信朋友圈有人發布“證監會暫停新股IPO”的截圖,她於當日16:48使用註冊的“口水杭州”論壇用戶“hzer”賬號在論罈子欄目“口水樓市”中發布了題為“暫停新股IPO了”的帖子,內容包括“新股”和上述截圖。

  細算開來,王利堅發了8個字符和一張不實截圖。就是這個不實的帖子讓市場發生了波動,發帖17個小時后,也就是6月20日上午9:35左右,經提醒,王利堅在其同事幫助下刪除該帖子。該帖子在“口水杭州”論壇發布至刪除期間,共有28個回復和5029個查看。

  浙江證監局查明,上述“證監會將暫停新股IPO”截圖系一張偽造的證監會官網截圖,該截圖显示“2018年6月19日,中國證監會召開臨時會議,決定從2018年6月20日起暫停新股IPO”。但事實上,證監會官網下“新聞發布會”欄目內容,並沒有“2018年6月19日新聞發布會”這一頁面。2018年6月19日下午,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闢謠澄清“證監會召開臨時會議叫停IPO”為假消息,並表示該行為嚴重干擾市場正常傳播秩序,編造虛假消息,應嚴肅處理。

  浙江證監局表示,王利堅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關於“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六條所述“擾亂證券市場”的行為。決定責令王利堅改正,並處以3萬元罰款。

  8個字符3萬元罰款,一個字符相當於3750元。

  一年間3名造謠者被罰

  除王利堅以外,過去一年間還有2位造謠者被罰。

  一位是上海有色金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陸敏宏,一位是某知名網站傳媒從業人員曹某。

  去年12月證監會的處罰書显示,2015年11月25日至26日期間,有色中心網站發布了多篇包含虛假信息的報道,如報道稱“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國務院和證監會分別打了報告,狀告惡意做空鎳的勢力,說在鎳上虧損上百億。”“據可靠消息稱現在有色價格異常超跌,我們向國家有關部門建議打擊聯合惡意做空,加大收儲力度……我們在密集向國家部門建議四部委聯動,一舉端掉以LME(倫敦金屬交易所)為首的惡意做空有色金屬的地下窩點。”

  后經核實,2015年11月24日,陸敏宏在微信群中看到成都那珀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員王某亮發布“據傳金川給國務院和證監會分別打了報告,狀告惡意做空鎳的勢力,說在鎳上虧損上百億,最近可能召開有關銅和鎳的會議”,陸敏宏隨即向其朋友金川集團銅冶鍊廠廠長湯某才核實。在得到“不知道、沒聽說”答覆,“覺得這個消息很可能是謠言”的情況下,未進一步核實,將“據傳……”改為“據消息稱……”后發布。

  上述信息存在多處虛假編造的情況,一是金川集團未向國務院、證監會狀告惡意做空鎳的勢力;二是金川集團會計報表显示,2015年前11月虧損24.86億元,其中在鎳期貨合約上虧損2.88億元,並未在鎳上虧損上百億元;三是“我們在密集向國家部門建議四部委聯動一舉端掉以LME為首的惡意做空有色金屬的地下窩點”的表述,屬於虛假信息。消息發出后,被多家網站轉載影響巨大,11月25日滬鎳1601價格在連續交易時段一度漲停,26日漲幅進一步擴大。

  證監會認為,有色中心上述行為違反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構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三款所述的行為。時任有色中心總經理助理陸敏宏分管信息部工作,負責網站信息平台的信息採集研究、發布,是有色中心發布上述虛假信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證監會決定對有色中心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陸敏宏給予警告,並處以8萬元罰款。

  而曹某則是被罰了20萬元。今年1月份,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在發布會上說,曹某為某知名網站傳媒從業人員,其本人註冊運營某微信公眾號。2017年11月20日,曹某收到其微信好友發來的2018年金融機構會議紀要文檔,之後撰寫了標題為《金融機構和房企在證監會開閉門會》的文章,於當日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編造傳播了金融機構和房企在證監會開閉門會的虛假信息,經由網絡廣泛散播。

  實際上,上述會議紀要所指會議為中國指數研究院邀請相關金融機構及房地產企業召開的常規會議,已連續舉辦七期,會議組織與證監會無關,並非在證監會召開或由證監會組織召開的會議。曹某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產生了嚴重的社會影響和市場影響,擾亂證券市場,證監會依法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專項行動專打造謠者和股市黑嘴

  隨着互聯網信息技術的發展,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網絡工具已成為資本市場中信息發布、傳播的重要渠道,為市場效率的提升做出了积極貢獻。與此同時,也有個別主體基於所謂“流量經濟”的考慮,為追求“頭條效應”,利用新媒體的傳播便利製造熱點,博取眼球,甚至不惜突破法律紅線,造謠生事,搬弄是非,欺詐愚弄網絡受眾,敗壞行業風氣,污染輿論環境。

  今年5月份,證監會部署了今年專項執法行動擬查處的首批案件,集中打擊通過互聯網、自媒體肆意發表證券期貨虛假信息,充當股市“黑嘴”並從中牟利等嚴重擾亂資本市場信息傳播秩序的違法行為,共8起案件進入稽查執法調查範疇。

  根據調查掌握的情況,這批案件涉及的違法行為集中表現為:

  一是部分期貨市場交易者以惡意舉報、散布謠言等方式誤導投資者,嚴重擾亂期貨市場信息傳播秩序。二是涉案主體控制大量賬戶提前買入股票后,利用財經網站、自媒體等傳播平台散布傳播虛假信息,誘使投資者高位接盤,其反向交易獲利。三是不具有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的人員以“專家”、“老師”等名義進行網絡直播指導投資,通過會員繳費、收益分成等方式賺取不法利益。四是不法機構掛靠證券投資諮詢公司非法銷售薦股軟件或進行“一對一”微信薦股,收取盈利分成。五是有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從業人員涉嫌為操縱市場提供“推票”服務,鼓吹個股上漲,誘使散戶高位接盤,並按交易量收取服務費。

  證監會提醒市場參与者,新媒體不是法外之地,要對法律底線心存敬畏,任何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網絡受眾也要擦亮雙眼,提高信息辨識能力,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營造有利於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守法、誠信、健康、乾淨的網絡環境。

  同時,資本市場“黑嘴”及其衍生的違法行為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誤導投資者,誘發市場風險。監管機構始終保持稽查執法高壓態勢,堅決維護資本市場信息傳播秩序和公平交易秩序。下一步,證監會將抓緊推進專項執法行動案件查辦,依法對違法主體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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