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改革方向已經明確,重要的問題是加強執行力。

  文/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吳敬璉

  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與預定的目標相比較還有一定的距離。“三去一降一補”中“去槓桿”的任務就完成得不是太好,而成績不夠理想的原因,在於改革計劃的執行情況不盡如人意。

  關於國家的前進方向,2012年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作出了規定,這就是:“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不失時機全面深化重要領域改革”;在經濟方面是“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更大程度更大範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在政治方面是,“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上述方向的正確性是毋容置疑的。緊接着,2013年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按照十八大指出的方向為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制定了頂層設計、路線圖和時間表,並且環繞這一中心任務,安排了三百幾十項具體的改革任務。這兩年,一些項目的改革方案也陸續下達。

  那麼,是不是因為情況發生了變化,原定的改革方向、頂層設計和實施方案需要作出原則性的改變呢?我看不出來有這樣做的理由。近來有一種議論,認為由於大數據技術的發展,計劃經濟將成為較之市場經濟更為優越的體制。然而,與這種議論相類似的所謂“电子計算機社會主義”的說法,早在30多年前就在蘇聯等國流行過。不過,當一些國家按照這種藍圖建立起全國聯網的計算機網絡后,並沒有克服計劃經濟所固有的信息機制、特別是激勵機制的缺陷,直至經濟崩潰,它的績效也毫無起色。儘管近年來網絡技術有了進一步的提高,但說計劃經濟就會因此變得優越,恐怕仍然只是一個有待證明的假說,我們大可不必因此而改變原定的經濟發展方向和全面改革計劃。

  應當承認,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與預定的目標相比較還有一定的距離。例如“三去一降一補”中“去槓桿”的任務就完成得不是太好。成績不夠理想的原因,並不在於把市場化改革和政府職能改革作為促進經濟結構優化的主要動力這一設想有什麼差錯,或者改革方案的設計有大的紕漏,而在於改革計劃的執行情況不盡如人意。

  比如,最近一年多來,發布了一些方面改革的實施方案。它們設計得很好,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改革措施,問題只在於如何保證它們能夠不折不扣地得到執行。

  例如,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布《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在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競爭性環節價格要基本放開,到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意見》部署的這項改革極其重要,步驟也完全可行,但由於涉及一些機構和個人的既有權力和利益,實施起來可能就有許多困難和障礙。現在看來,雖然時間緊迫,但進展不快,離原定目標還有相當大的距離。

  另一個重要文件,是2016年6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前面講到的價格機制改革文件里有一句很重要的話,就是要“逐步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在過去幾十年中,處於經濟政策基礎性地位或中心地位的,是政府直接介入資源配置的所謂“選擇性的產業政策”。要使競爭政策取代產業政策成為基礎性的政策,我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按照文件的要求,從2016年7月1號開始對所有新出台的政策預先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如果有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地方,必須做出修改,否則不能出台。接着還要進一步對原有的各種政策和制度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凡是不符合公平競爭原則的,都要改掉。這是一個令人鼓舞的文件,但細讀有關報道,總覺得它的執行措施還不夠有力。第一,文件要求從7月1日起按照《意見》規定的公平競爭標準實施審查,然而至今沒有公布這一審查的實施細則。這就會使審查變得無章可循。第二,反垄斷執法長期存在的多部門執法、反垄斷委員會作為一個非常設機構權威性不夠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第三,為了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保障機制,需要把自我審查和外部監督結合起來,加強社會監督,但是,由於沒有對外部監督和社會監督制度做出具體安排,就存在使審查形同具文的危險。

  2016年11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涉及的範圍更廣,其中許多規定切中重要時弊,因此,完善地執行這個文件意義重大,任務艱巨。如對全民的普及教育,樹立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產權的意識、抓緊甄別社會反映強烈的錯案冤案、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在新舊法間“從舊並從輕”原則等,都是很繁重和艱巨的任務。沒有很強的執行力,很難把這些好的改革方案落到實處。

  總之,現在方向已經明確,重要的問題是加強執行力,克服困難和障礙,把正確的方針、好的頂層設計和實施方案落實到位。

  (本文作者介紹:著名經濟學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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