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連開10罰單超1.5億 股份行理財業務成“重災區”

  監管連開10罰單超1.5億 股份行理財業務成“重災區”

  宋易康

  10張罰單共計罰沒6家銀行1.563億元,其中6張為500萬元以上的大額罰單,有5家股份制商業銀行被罰金額均在千萬元以上。

  銀行業的嚴監管仍在繼續。12月7日晚間,銀保監會官網同時掛出10張罰單,共計罰沒6家銀行1.563億元,其中6張為500萬元以上的大額罰單,有5家股份制商業銀行被罰金額均在千萬元以上。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髮現,此次股份行被罰原因主要集中在理財業務、同業業務及貸款領域的違法違規。

  理財業務頻頻“踩雷”

  上述罰單中,被罰最多的是浙商銀行,罰款金額高達5550萬元。其違規事由主要集中在理財領域,包括投資同業理財產品未盡職審查;為客戶繳交土地出讓金提供理財資金融資;投資非保本理財產品違規接受回購承諾;理財產品銷售文本使用誤導性語言;個人理財資金違規投資;理財產品相互交易,業務風險隔離不到位;為非保本理財產品提供保本承諾。

  民生銀行領到的罰單最多,有4張罰單,合計被罰3360萬元、相關個人被罰50萬元。其中一張罰單的處罰金額為3160萬元,主要違規事實有七大方面:內控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同業投資違規接受擔保;同業投資、理財資金違規投資房地產,用於繳交或置換土地出讓金及土地儲備融資;本行理財產品之間風險隔離不到位;個人理財資金違規投資;票據代理未明示,增信未簿記和計提資本佔用;為非保本理財產品提供保本承諾。

  渤海銀行因內控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理財及自營投資資金違規用於繳交土地款、理財業務風險隔離不到位、為非保本理財產品提供保本承諾、同業投資他行非保本理財產品審查不到位等五方面違規,被罰2530萬元。

  中信銀行由於理財資金違規繳納土地款、自有資金融資違規繳納土地款、為非保本理財產品提供保本承諾、本行信貸資金為理財產品提供融資、收益權轉讓業務違規提供信用擔保、項目投資審核嚴重缺位,被罰2280萬元。

  光大銀行則因內控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以誤導方式違規銷售理財產品、以修改理財合同文本或誤導方式違規銷售理財產品、違規以類信貸業務收費或提供質價不符的服務、同業投資違規接受擔保、通過同業投資或貸款虛增存款規模,被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1120萬元。

  被罰的唯一一家國有大行交通銀行領到兩張罰單,合計被罰740萬元。其中一張罰單的罰款金額為690萬元,違規事實包括不良信貸資產未潔凈轉讓、理財資金投資本行不良信貸資產收益權;未盡職調查並使用自有資金墊付承接風險資產;檔案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存在嚴重漏洞;理財資金藉助保險資管渠道虛增本行存款規模;違規向土地儲備機構提供融資;信貸資金違規承接本行表外理財資產;理財資金違規投資項目資本金;部分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合規;現場檢查配合不力等共9條。

  不難看出,理財業務是此次銀保監會處罰的重點,其中又以個人理財資金違規投資、理財產品之間風險隔離不到位為理財業務違規通病,甚至包括監管多次明令禁止的“理財資金違規投資房地產”。

  理財子公司牌照申請蒙陰影

  在《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下稱《辦法》)12月初落地之際,上述銀行因理財業務違規被罰,或給其申請設立理財子公司蒙上了一層“陰霾”。

  《辦法》明確指出,申請者需要滿足:“監管評級良好,最近兩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已採取有效整改措施並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除外。”

  目前,已宣布申請設立理財子公司的股份行有9家,分別為中信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民生銀行、廣發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就包括前述5家股份行中的3家。而交行此前也公告將出資80億元成立理財子公司。

  不過,對比徵求意見稿,“已整改到位”措辭調整為“已採取有效整改措施”,放鬆了整改要求,即不要求必須完成整改才能申請設立理財子公司。這一條非常重要,因為過去一年多時間里,在原銀監會的監管風暴下,多數銀行被處罰,不少銀行兩年內都存在重大處罰。

  在2018年年初的監管風暴中,許多大行、股份行“中槍”,被監管嚴厲處罰。根據第一財經記者梳理,從2017年12月到2018年2月,原銀監會先後披露廣發銀行因僑興債被罰7.22億元、浦發銀行成都分行違規發放貸款案、郵儲銀行甘肅武威文昌路支行違規票據案等多起大案。

  12月7日晚間,民生銀行相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說,針對此次銀保監會對民生銀行同業及理財業務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該行將所有問題逐條分解,並通報總行相關管理部門與業務經辦機構,要求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進行全面整改。到2017年8月,所有問題均已有效落實整改。

  還有貸款嚴重違規

  理財業務之外,同業業務違規以及貸款業務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也是“重災區”。

  除了大額罰單外,部分銀行還領到了單張小額罰單。例如,交通銀行因併購貸款占併購交易價款比例不合規、併購貸款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不到位被罰50萬元;民生銀行由於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200萬元。

  同時,民生銀行交通金融事業部的兩名相關負責人因對該行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貸款業務負有管理責任和直接責任,而分別被處以警告及罰款30萬元和20萬元。

  日前,銀保監會黨委書記、主席郭樹清在銀保監會機構改革后新任命局處級幹部憲法宣誓儀式上指出,要堅持監管姓監定位,充分維護人民利益,堅決同一切踐踏法律的非法金融活動作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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