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過渡政策使用範圍再增5城 合肥成都大連等

  跨境電商過渡政策使用範圍再增5城

  ⊙記者 梁敏 ○編輯 林堅

  繼天津、上海等10個城市之後,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政策使用範圍再次擴大。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昨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將過渡期政策使用的範圍擴大至合肥、成都、大連、青島、蘇州等5個城市。

  2016年4月8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等11個部門制定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正式實施,除將行郵稅改為綜合稅外,還對進口貨物實施一般貿易監管模式。不過,一個多月後,相關部門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新政中有關監管要求給予一年過渡期。2016年11月,過渡期進一步延長至2017年底。

  今年9月2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政策再延長一年至2018年底,即繼續對天津、上海、杭州、寧波、鄭州、廣州、深圳、重慶、福州、平潭等10個試點城市(地區)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

  而此次商務部則透露,從明年起將過渡期政策使用的範圍擴大至合肥、成都、大連、青島、蘇州等5個城市。

  從上述15個城市來看,福州和平潭是跨境貿易电子商務保稅進口試點城市,其餘13個城市都是跨境电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商務部研究院电子商務研究所所長張莉在接受上證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國家鼓勵進口,跨境電商進口是擴大進口的一個重要方式。未來相關部門會根據區域布局來增加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試點城市數量,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政策使用範圍也可能會繼續擴大。

  此外,高峰還在發布會上透露,商務部正在抓緊研究制定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方案,幫助企業平穩過渡。

  張莉表示,最近一段時間,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的部分政策已經實施,但備受關注的化妝品和奶粉等產品的備案、清單目錄等政策未來或將根據跨境電商特點和企業實際需求來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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