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20多年最重大改革:主板上市支持“同股不同權”

  香港市場迎來20多年以來最重大改革。香港交易所(00388.HK,下稱“港交所”)12月15日宣布,正式拓寬現行上市制度,允許“同股不同權”的公司在主板上市。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稱,此次改革將為投資者帶來更多選擇,讓香港這個金融中心更有全球競爭力。市場人士表示,允許“同股不同權”可以吸引更多“新經濟”公司赴港上市,對香港市場百利無害。

  支持“同股不同權”

  港交所稱,在接到360份來自廣泛界別,代表香港不同市場人士對框架諮詢文件的回應后,決定落實計劃拓寬現行的上市制度,主要將在《主板規則》新增兩個章節,包括容許尚未盈利或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發行人,或者是不同投票權架構的新興及創新產業發行人,在作出額外披露及制定保障措施后在主板上市。

  根據港交所規定,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的預期最低市值必須達100億港元,如果市值低於400億港元,需要通過上市前的完整財政年度實現10億港元收入這個較高要求的收入測試。沒有收入的公司,如果根據《主板規則》新增的生物科技公司適用章節申請上市,預期最低市值需要達到15億港元。

  港交所稱,之所以把生物科技公司單獨羅列出來,主要是因為市場很多人認為,許多牽涉大量研發工作的行業在發展商業產品或服務賺取收入前,都有集資需求,所以允許這類沒有盈利的公司來香港上市。此外,生物科技板塊公司的業務倚重研發,多受嚴格規管,需要遵循監管機制所定的發展進度目標,讓投資者有多一個參考的框架,即使沒有收入及盈利等傳統指標,都能對公司進行估值。

  與此同時,原本業務中心在大中華區的內地公司,被禁止在香港第二上市,但港交所此次也修訂了有關海外公司的《上市規則》條文,設立新的第二上市渠道,以吸引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或納斯達克,或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主市場的“高級上市”分類上市的新興及創新產業發行人來香港。

  根據港交所規定,不同投票權股份的投票權不得超過普通股投票權的10倍,按照“一股一票”的原則,持有不少於10%投票權的同股同權股東必須有權召開股東大會。同時,發行人組織章程文件的重大變動、任何類別股份所附帶權利的變動、委任及罷免獨立非執行董事、委聘及辭退核數師以及發行人清盤,必須按照“一股一票”的原則決定。

  如果上市時持有特權股份的創辦人離任、逝世或轉讓持股,這批特權股份馬上變回“一股一票”,公司上市后也不可以再發行新的特權股份。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稱,此次是香港市場近20多年以來最重大的一次上市改革,改革后的主板將能聚集更多類型的上市公司,尤其是高成長創新公司來香港上市。增加“不同投票權架構”只是想把上市的大門開得更大一點,給投資者和市場的多一些選擇。

  李小加稱,相信在這次改革完成后,港交所可以同時為上市公司和投資者提供更加豐富的選擇,從而讓香港市場變得更加多元化、更富有活力,讓香港這個國際金融中心更有全球競爭力。

  提高創業板轉主板門檻

  在放寬主板的同時,港交所提高了香港創業板轉主板的門檻。港交所規定,將取消創業板發行人轉往主板上市的簡化轉板申請程序,由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的申請人必須委任保薦人,而且必須在遞交上市申請的最少兩個月前委任。

  此外,港交所規定,將創業板上市申請人在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市值由1億港元增加至1.5億港元,並將創業板公司在上市時的最低公眾持股價值由3000萬增至4500萬港元。將創業板上市申請人的現金流規定由最少2000萬港元提高至3000萬港元,同時規定所有創業板新股上市時,供散戶認購的公開發售部分不少於總發行量的10%,並將創業板公司控股股東的上市后禁售期由1年延長至2年,而主板上市公司的上市后禁售期規定則維持不變。

  而創業板上市的審批權力也發生了變化。審批創業板上市申請的權力將由上市科交給上市委員會,收回審批權的時間為2018年就上市委員會決策制度進行諮詢有結果后。

  除了創業板的門檻有所提高,主板的上市門檻也有提高。港交所規定,將主板上市申請人在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價值由2億增至5億元,並將主板公司在上市時的最低公眾持股價值由5000萬增至1.25億港元。

  如何做好投資者保護

  在2014年,香港熱議“同股不同權”時,很多市場人士質疑,與美國市場不同,香港並沒有“集體訴訟”制度,一旦實現“同股不同權”,很多小股東的利益可能會被控股股東所侵害,因此在當時,“同股不同權”在市場上反對聲音很高。

  對此,李小加稱,在新的規則中,現有規則對於如何保護小股東的利益不受控股股東侵害所涉及的投資的保護措施,絲毫沒有因為引入“不同投票權”架構而改變或者減少,上市規則中新增的章節只是改變了以前只允許通過資本投入來獲取控股地位的規定,現在允許“新經濟”公司通過合同(即公司章程)形式來獲取控股股東地位,為了應對未來有可能出現的新問題、新風險,新的章節還將對這一權利設定更具針對性的特殊投資者保護措施。

  明年一季度,港交所計劃推進上市規則的細則諮詢,計劃制訂出全面、完善的細則規定,實施最有利於香港市場發展,最能保持香港國際競爭力的方案,尤其是一定要設定好相應的投資者保護措施。

  高盛股票資本部中國區主管王亞軍稱,從監管的角度來說,“同股不同權”不會帶來大比例的虛假公司,目前香港的市場淘汰率大約在5%至10%,不管什麼樣的市場都會有不好的公司,但“新經濟”公司不一定就會比傳統企業更高。實際上,目前很多科技公司都是依託於實體經濟的,滿足人類基本需求的,只是模式比較新穎,所以出現泡沫的可能性不大。

  王亞軍稱,這一波上市的互聯網公司與2000年的有本質的區別,2000年時,互聯網公司都是純互聯網的公司,但發展到現在,很多上市的互聯網公司都有一個本質的共同特點,就是這些公司解決的還是人類最基本的需求,互聯網只是一個平台,這些公司透過互聯網,來改變用戶的體驗和效率,同時也改變企業運營效率,所以這不存在泡沫的問題,因為人類背後最基本的需求是不會改變的。

  “新經濟”公司對香港市場百利無害

  王亞軍在接受第一財經獨家專訪時稱,香港市場需要與時俱進,修改一些規則來吸引“新經濟”公司赴港上市,在過去幾年,香港的IPO集資額連年達到全球最多,但這個數據的本質,實際上是受益於內地國企改革紛紛赴港上市的,而且國企到H股上市的體量也非常大,幫助了香港市場在IPO的集資總額上連年獲得“全球集資王”的稱號。

  與此同時,內地的“新經濟”公司也在孕育發芽。王亞軍稱,這些“新經濟”公司將會給香港市場出一個難題,因為民企可以選擇上市地點,比如去美國,或者去A股,這些民企考慮上市地點的因素主要會是香港市場有什麼條件是具有吸引力的,除了香港離內地比較近,文化比較接近以外,是否還有其他因素可以吸引這些民企。

  王亞軍稱,以“同股不同權”為例,對於某些大型科技公司,隨着企業的發展,不斷在融資,但創始人的股權卻不斷地被攤薄,而這些創始人又是核心人物,不能失去控制權,此次“同股不同權”改革針對的就是這類公司,因為如果沒有這個制度,這些公司都只會考慮美國市場。

  有市場人士對第一財經稱,在2014年,阿里巴巴要赴港上市時,香港曾經因為“同股不同權”引發巨大爭議,當時很多市場人士不願意為了一家公司改變上市規則,但是目前,隨着越來越多的“新經濟”公司要赴港上市,港交所必須為一堆公司改變,否則將失去市場競爭力。

  王亞軍稱,從明年開始,香港市場不僅要和海外市場競爭,還要面對內地市場的競爭,隨着A股上市排隊等候時間越來越短,一旦A股的上市等候期變成6個月,那麼香港市場的時間優勢就會變得很微弱,縱使香港市場有健全的法律體系,專業的從業人員,但能不能抓住這一波“新經濟”公司的上市浪潮,就會面臨很大挑戰。

  儘管面臨多重挑戰,但是從市場的反應來看,目前香港市場已經開始變得有吸引力,李小加稱,很多“新經濟”公司對於香港的上市機制改革都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近期,港交所已經收到了越來越多“新經濟”公司有關赴港上市的查詢。有外資投行人士透露,目前多家投行排隊等待上市的公司數目,是過去幾年每年平均數的2倍以上,而且有很多“互聯網+”概念的公司。

  王亞軍稱,明年會有很多科技類公司到香港上市,尤其是金融科技公司,上市數量可能會很多,因為金融科技股的本質是金融,在香港市場金融類股份是很受認可的。而且,目前很多金融科技股的創始人,都是國內發家的,這些人沒有很強的美股情節,而且從文化和理念上來說,他們更能接受香港市場,這也是明年對於香港新股可以期待的地方。

  王亞軍預計,香港市場明年集資額有望達到400億至500億美元,是2009年以來的第二高,而且很多公司都是來自TMT行業。王亞軍稱,希望香港可以抓住機會,制定詳盡的計劃,看清楚未來,業界對於香港市場能否成為孕育科技巨頭的發源地抱有很大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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