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富途及盈透兩家券商處置客戶賬戶資產,看香港證監會通告

  啥情況?禁止兩家券商處置客戶賬戶資產,且看香港證監會通告

  4月25日,據香港證監會網站消息,香港證監會向富途及盈透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兩家公司處置或處理其客戶賬戶內所持有的資產。該等賬戶由一名在關鍵時間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的前董事會成員所擁有。

  “香港的這類限制通知書比較常見,主要是針對客戶的,並非券商自身存在問題,券商只是遵照監管指令行事。”一家香港券商負責人向券商中國記者表示。據悉,富途及盈透並非香港證監會此次的調查對象。

  富途及盈透被發限制通知書

  香港證監會稱,上述所提公司前董事會成員涉嫌犯有失當行為,違反了對該公司的責任。富途及盈透並非證監會此次的調查對象,而它們均已配合有關調查。有關限制通知書並不影響兩家經紀行的運作或它們的其他客戶。

  據悉,這種限制通知書禁止經紀行在未取得證監會的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處置或處理,或輔助、慫使或促致另一人處置或處理該等賬戶內的任何資產,以該等通知書所載的款額為限。所涉經紀行在接獲任何與上述指明的限制有關的指示,也須通知香港證監會。

  香港證監會認為,發出有關限制通知書以保存該等賬戶內的資產,屬必要的做法,從而確保有資金應付法庭在證監會可能提起的法律程序中或會作出的任何命令,以及就維護投資者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而言是可取的。

  知情人士向券商中國記者表示,香港的這類限制通知書比較常見,主要是針對投資者,並非券商或經紀行自身存在問題,券商或經紀行只是遵照監管指令行事。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去年的12月8日,香港證監會就向中金香港發出過限制通知書。

  彼時的公告稱,香港證監會向中金香港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該公司處理或處置一個與涉嫌內幕交易有關的客戶賬戶內的某些資產。同樣的,金香港並非證監會該次的調查對象。有關限制通知書不會對該公司的運作或其他客戶造成影響。

  香港證監會、港交所聯手行動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上述香港證監會向富途及盈透發出限制通知書中,涉及的賬戶是由一名在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前董事會成員所擁有。就在同一日,香港證監會還發布了香港證監會與香港交易所就主板上市公司的可疑投資及財務安排聯手採取行動。不過,目前尚無法證實兩件事是否有關聯。

  香港證監會與聯交所聯手採取行動,令聯交所最終成功地對中國生態旅遊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生態旅遊)及其7名現任和前任董事採取紀律行動。

  有關調查主要針對他們的失當行為,當中涉及向9名借款人授出13筆約3.63億港元和人民幣9100萬元的貸款,及以3500萬港元收購一家區塊鏈技術公司的37.5%權益。

  聯交所最初在中國生態旅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中,發現與上述交易有關的重大減值。此事遂轉介香港證監會跟進,經調查後有數項重大發現。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證監會的調查發現部分貸款資金及投資認購款項,已支付給了與兩名前執行董事陳丹娜(女)和劉婷(女)有關的個人及實體。調查結果令人關注到該兩名前執行董事是否未有履行其作為董事的誠信責任。香港證監會將關於資金轉移的資金追溯資料及所取得的其他證據轉交予聯交所,並繼續調查。

  經考慮所有證據后,上市委員會作出裁定,其中包括有關資金流向令人關注到有否涉及該兩名前執行董事及相關借款人的若干其他安排。這些資金流向亦令人嚴重地關注到該兩名前執行董事作為董事的誠信責任的履行情況。尤其是,劉沒有妥善管理利益衝突,因她共同持有的實體看來收取了若干貸款資金。

  聯交所的紀律行動包括向該兩名前執行董事和一名現任執行董事吳京偉(男)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他們三人曾參与批准相關貸款,而陳丹娜亦曾處理有關投資。聯交所認為,若該兩名前執行董事及吳繼續留任,均會損害投資者的權益。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Mr Christopher Wilson)表示:“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包括轄下的審核委員會,行事時有責任善意地以公司的最佳利益為前提。他們應確保貸款交易通過有效的審查、風險評估、盡職審查及批核程序。他們亦應確保已制定合適及有效的內部監控措施,包括監察還款情況和評估減值的措施,使貸款適當地入賬及在財務報表中予以披露。”

  “是次行動展現出證監會與聯交所之間的策略性協調取得有效監管成果。香港證監會將繼續與聯交所及其他監管執法機構合作,共同打擊企業失當行為,以維持企業管治和保障投資者。”

  在2023年7月與會計及財務彙報局發出的聯合聲明中,香港證監會重申上市公司妥善地進行財務活動,特別是在授出貸款時的重要性。香港證監會強調,董事會及轄下的審核委員會應明白其有責任防止上市公司資產出現損失或被不當使用。

  責編:桂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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