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臨時摸底地方資管公司風險 釋放了啥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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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保監會臨時摸底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運營風險,釋放了啥信號?

  澎湃新聞記者 胡志挺 來源:澎湃新聞

  銀保監會近期對於地方AMC( 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即資產管理公司)的運營情況進行了一次臨時摸底。

  一位地方AMC管理層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此次調研並非現場檢查,只是一些材料的報送,其所在的公司已經正常上報。在他看來,此次調研並沒什麼特殊,銀監會以前每年都會調研,定期要求報送與公司發展情況相關的數據,比如業務規模、內控合規、公司治理等情況,以及對監管部分的意見。

  2018年以來,資管管理行業發生的兩起事件引發市場較為關注。一是吉林省金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被股東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訴,要求公司“解散”;另一件則是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個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上述地方AMC管理層人士認為,吉林資管公司涉及的事情也並非經營層面,主要是股權紛爭,賴小民案對資管行業影響較大。目前地方AMC加速批籌也使得市場對地方AMC行業的好奇心更重,會對這一行業究竟發展的怎麼樣、行業未來怎麼走等產生疑問,還有些炒作牌照的觀點也增加了市場的關注。

  隨着政策的鬆綁以及各地政府的推動,地方AMC的批籌數量與日俱增。作為資管行業的新興正規軍,地方AMC在對應地區內連接政府和企業、整合屬地資源、信息獲取等方面顯得更具優勢。不過,地方AMC行業在發展過程中依舊存在不少的問題。

  2018年4月發布的《中國地方資產管理行業白皮書(2017)》显示,目前地方AMC發展勢頭迅猛,數量與業務規模呈現較快增長,但在經營管理、投融資等重大事項中仍存在諸多問題,主要體現在:受制於金融牌照的缺乏,業務收益性和業務模式發展受限,融資渠道窄,融資成本高,盈利模式單一;同時,客觀條件上缺少針對地方 AMC 業務的稅收優惠政策和司法部門政策協調;另外,目前地方AMC缺乏統一監管,多數地方政府尚未出台地方性文件規範監管,且不少地方AMC內部法人治理結構不夠完善,權責利不統一等。

  統一監管難題

  在統一監管的大背景下,地方AMC行業仍然沒有統一監管的政策文件。目前,由於省級政府並未針對地方AMC出台專門的監管文件(僅江西省出台監管文件),地方AMC多由地方金融辦監管,以及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受到相應部門的監管,而對四大AMC(即華融、東方、長城、信達)的監管則較為全面。

  上述地方AMC管理層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統一監管的指導意見肯定最終是要出來的,但有一個過程。該人士強調,監管一定要有針對性,因為地方AMC行業成立時間太短,還沒形成成熟的業務模式,如果參照四大AMC去管理地方AMC肯定是不適用的,四大AMC是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機構,地方AMC理論上來講頂多算類金融機構,功能還是比較弱的。“未來銀保監會肯定要出台監管規則,但是日常的監管應該在地方金融辦。”該人士說。

  2017年10月25日,全國首份地方AMC監管文件在江西省面世。江西省金融辦公布的《江西省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試行辦法》明確,要建立風險管控為本的審慎監管框架,並對銀監會劃定的地方AMC准入門檻進行了細化,包括但不限於地方AMC的股東資格、公司治理、高管任職、風險管控、資本充足性、財務穩健性、信息披露等。

  但多位業內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這一辦法並不具有可執行性。比如,上述文件提及的資本充足率管理,是典型的金融機構的管理方法,與地方AMC實際發展情況不符。地方AMC現在並沒有資本充足率12.5%的監管約束,而四大國有AMC屬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所以有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2.5%的監管要求。

  除此之外,前述地方AMC管理層人士還指出,上述監管文件不僅對地方AMC加以要求,還要求其他資產管理公司也參照文件執行,這更行不通,地方AMC經營特殊業務還說得過去,一般都參照執行就說不清楚了。“這些都是形同虛設的。”該人士直言。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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