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再選擇 美都能源證代一定不願選擇接棒

  如果可以再選擇,美都能源證代一定不願選擇接棒董秘

  原創: 六月雪

  來自微信公眾號:董秘學苑

  證監會周五新聞通報,近日,對3宗信息披露違法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包括兩家上市公司和一家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而兩家信息披露違規被罰的上市公司,董秘也都紛紛跟着被罰,這點也再次證明了,問題上市公司的董秘當不得,風險太大。

  我們首先來看看,龐大集團董秘劉中英,其因為公司信息披露違規,作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被給予警告和15萬元罰款。

  據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主要存在以下信息披露違規:

  1、未如實披露股東權益變動情況。

  具體情況為:公司第一大股東、董事長龐慶華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未如實披露其一致行動人當時仍實際控制和擁有相關“龐大集團”股票的事實,遺漏披露其通過涉案收益互換進行融資的安排。

  分析來看,這一項違規,董秘根本無從把控。

  2、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

  具體情況為:龐慶華為龐大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同時為冀東物貿、中冀貿易的實際控制人。冀東物貿、中冀貿易為龐大集團的關聯方。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間,龐大集團及其子公司與冀東物貿、中冀貿易發生多筆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構成關聯交易,公司未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分析來看,這一點,公司董秘的確存在問題,但是主要問題應該在財務,因為關聯交易主要是借款和還款,董秘並不負責財務。

  3、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調查。

  具體內容為:2016年10月24日,公安機關向龐大集團出具《調查取證通知書》,龐大集團在《調査取證通知書》上蓋章確認已收到,龐大集團董事會秘書劉中英作為“證據持有人”簽名。

  2017年3月27日,公安機關向龐大集團出具《撤銷案件決定書》,稱“我局辦理的龐大汽貿集團涉嫌內幕交易案,因不應對龐大汽貿集團追究刑事責任,決定撤銷此案。”,公司團並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分析來看,這一點,董秘責任很大。

  不過綜合來看,3處違規,董秘整體能力所及的就只有最後一項對於公司被調查取證有能力避免違規,其他兩項,都是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在操控着,自己有點力所不及。這種情況下,給予15萬元的罰款,還是有點高的。

  相比之下,另一個被罰的董秘則顯得更冤枉,那就是美都能源董秘沈旭濤,沈旭濤2017年5月從互聯網金融公司加入公司成為證代,2017年12月,就從證代的位置上被聘任為公司董秘,可以說,晉陞的非常快。

  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美都能源董秘沈旭濤因為公司的信息披露違規,被給予警告和3萬元的處罰,處罰金額雖說不多,但職業生涯上多了個灰點。

  從公司具體的違規來看,還真是換誰當董秘都一樣會被罰,美都能源信息披露違規主要是以下幾點:

  1、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

  2、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

  從公司過往公告可以看到,美都能源無法按時披露年報和一季報的原因是因為審計工作量加大,未能在發定期內完成審計報告,這本是審計機構的效率問題,董秘是沒辦法的,但是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沈旭濤還是作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被給予了處罰。

  公開資料显示,沈旭濤,男,1987年3月生,碩士研究生,2014年8月至2016年 5 月在銀河證券德清營業部任理財經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在杭州鑫合匯互聯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美都能源持有鑫合匯34%股權)任證券業務風險審查員;2017年5月始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職務,2017年12月開始擔任公司董秘。

  從券商營業部的理財經理到互聯網金融公司的風險審查員,再到上市公司證代和董秘,沈旭濤進入董秘圈的路線還是比較獨特的。

  值得注意的是,沈旭濤的快速擔任董秘也和前任董秘快速離任董秘有關,沈旭濤之前的一任董秘為周驊。

  周驊,女,2005年5月加入美都能源,從事辦公室及人力資源工作;2013年8月起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證代位置上待了近4年,2017年5月,被聘任為公司董事會秘書,2017年12月則以個人原因辭去了董秘職務,離開了公司。

  因為董秘任上時間較少,並且足夠幸運,周驊也是美都能源近三個董秘中唯一沒有被罰的董秘。

  周驊之前的一位董秘為王勤,其2011年就開始擔任公司董秘,並一直到2017年5月才任期屆滿不再續任,不過繼續擔任公司副總裁,董事。

  王勤的董秘任上,則是監管不斷,2017年4月,因為信息披露違規,王勤被浙江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2017年1月,因為信息披露違規,王勤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2016年1月因為信息披露違規王勤被上交所給予監管關注:

  如果說王勤的被罰還可以理解為其自身業務能力上存在着問題,那麼沈旭濤的被罰,的確是運氣不好了,而周驊的及時抽身,則也告訴了董秘朋友們一個道理,證代升董秘不都是好事情,對於某些公司來說,可能只是為了換一個人來背鍋,在證代位置上,如果對公司的公司治理足夠了解之後,能判斷是一家問題公司,不要被董秘的位置所吸引,及時抽身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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