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風險治亂象:逾900張罰單直指險企問題重災區

  每經記者 胡楊 每經編輯 王可然

  回望2017年,“監管姓監”四個字貫穿始終。2017年,全國保監系統下發了76張監管函以及超過900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定期通報的保險消費投訴情況、償付能力監管工作情況;首次覆蓋全行業保險法人機構的公司治理現場評估等都是最好的體現。

  全方位的監管之下,保險行業的部分亂象也得到了整治。以償付能力管理為例,截至去年三季度末,167家公司的綜合償付能力溢額達到1.9萬億元,較上季度末增加720億元。人身險公司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38%,較上季度上升0.2個百分點,已經實現連續兩個季度上升。

  合計處罰金額接近1.2億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不完全統計,2017年全年,全國保監系統一共公開了910多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保監會公布40餘份,各地保監局公布860多份。就保監會而言,與2016年全年開出的29張罰單相比,2017年的罰單數量增加超過五成。

  具體來說,這910多份處罰決定書共涉及近230家保險機構和650餘位關聯責任人,合計處罰金額達到約1.18億元。按照公司性質來看,分別有37家人身險公司與32家財產險公司年內“吃”過罰單。另外,保險代理公司、保險銷售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等保險相關機構也是接受處罰的“主力軍”,共有134家機構因各種違規行為遭到監管部門“點名”。

  與往年情況相似,銷售誤導,包括電網銷欺騙投保人;虛列費用;給予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記錄客戶信息不真實;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等依舊是保險違規的“重災區”。對於上述頑疾,深圳保監局辦公室主任湯志江表示,各地保監局作為保監會的派出機構,會將這些違法行為作為常規工作常抓不懈,進一步加強監管。

  如果罰單是保監系統日常監管的體現,那麼監管函則代表了保監會在相對重大的違規事件面前,所堅持的“強監管”態度。

  過去的一年中,保監會發出了76份監管函(根據編號推算,包含部分未披露監管函),數十家保險機構被指在公司治理、產品業務等方面存在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髮現,2014~2016年,保監會開具的監管函分別為59份、33份和45份,數量皆少於2017年。

  其中,針對公司治理評估結果,分三批下發的19份監管函引發行業強烈關注。去年10月11日,保監會首發5張監管函,直指5家機構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問題。之後的10月26日與11月28日,保監會又針對“三會一層”運作、內部管控、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等分別向11家、3家機構密集下發監管函,前後僅50天。

  部分行業亂象得到整治

  2017年上半年,保監會開展了首次覆蓋全行業保險法人機構的公司治理現場評估,共涉及130家中資保險法人機構和51家外資保險公司。具體來說,這一輪公司治理評價主要分為“三會一層”運作、內部管控機制、股東股權及集團公司四大類別,下設151項子指標。

  從評估結果來看,130家中資保險法人機構公司治理綜合評價平均得分為83.74分。其中,集團公司平均得分最高,為89.26分;財產險和再保險公司、人身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平均得分在83分左右。

  在針對評估結果開具的監管函中,保監會明確指出,問題機構應抓緊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方案對評估發現的問題逐項整改,並將整改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

  而對於那些公司治理結構相對完善的機構,也需要以此次評估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制度、規範運作、加強問責,切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防範風險。受此引導,包括長城人壽在內的多家險企對《公司章程》、《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培訓管理辦法》、《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十餘項基本性制度進行了修訂,為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據。

  另一方面,對於嚴重違規者,如未能陳述資金真實來源的崑崙健康險,保監會還首次採取責令清退違規股權的監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清退並非保監會處置違規股權行動的結束,而是嚴防“野蠻人”進入保險業的開始。下一步,針對存在股權代持或股權糾紛等問題的險企,如君康人壽、長安責任險和華匯人壽,保監會還將陸續採取行政手段。

  實際上,一年一度的公司治理評估只是保監會定期“把脈”保險業的一個縮影。在保險消費投訴、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服務評價等方面,都有完善的評價體系和通報制度支撐。在這種全方位、多維度的監管之下,保險業的部分亂象也得到了整治。

責任編輯: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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