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集中罰單 從銀行到個人罰單高達48起(名單)

  罕見集中罰單!從銀行到個人罰單高達48起!國有大行都在處罰之列

  原創: 安毅

繼7月下旬,一天之內通報27起外匯違規案例后,外匯局又出重拳!

  繼7月下旬,一天之內通報27起外匯違規案例后,外匯局又出重拳!

  今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集中通報了21起外匯違法違規案例,合計罰沒約5442萬元,這是今年以來外匯局第三次集中通報。上次是在7月下旬,外匯局一天之內通報了27起。也就是說,近一個月以來,外匯局對銀行、企業及個人通報的違規案例高達48起。

  從通報的處罰主體來看,包括金融機構、企業、個人三類主體,其中,共有8家銀行被外匯局點名,涉及2家國有大行、3家股份行、2家外資行和1家城商行,合計罰沒約2710萬元。

  從處罰緣由來看,三類主體都因從事各類外匯違法違規行為而被處罰,有的罰款近千萬,有的銀行還被暫停對公售匯業務三個月,並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根據違規主體的不同,此次被處罰的違規行為,大體可以分為:

  1,銀行違規:違規辦理轉口貿易、內保外貸,違規辦理個人分拆售付匯;

  2,企業違規:逃匯、非法結匯;

  3,個人違規:非法買賣外匯、私自買賣外匯、分拆逃匯;

  外匯局對外匯違規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強。數據显示,上半年外匯局共查處外匯違規案件1354件,罰沒3.45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9.7%和59.5%。其中,查處金融機構違規案件455件,企業違規案件340件,個人違規案件559件。

  8家銀行遭罰,滙豐銀行被罰沒最多

  今天通報的21起外匯違法違規案例中,共有8家銀行被外匯局點名,涉及2家國有大行、3家股份行、2家外資行和1家城商行,合計處罰金額約2710萬元。

  被點名的銀行包括:恆豐銀行溫州分行、交行廈門觀音山支行、天津銀行上海分行、滙豐銀行北京分行、招行廈門嘉禾支行、民生銀行西安分行、企業銀行(中國)天津西青支行、建行連江支行。

  除建行連江支行因違規為個人分拆辦理售付匯業務被罰60萬元以外,其他銀行主要涉及兩大違規事實,一是違規辦理轉口貿易;二是違規辦理內保外貸。這也是兩類比較常見的銀行外匯違規行為。

  其中,轉口貿易購付匯時,銀行常因未按規定盡職審核轉口貿易真實性,在企業提交虛假提單、失效或與交易無關提單、重複提交提單的情況下因審核不嚴,違規為企業辦理轉口貿易購付匯業務。

  在辦理內保外貸簽約及履約付匯時,也有銀行未按規定對債務人主體資格、貸款資金用途、預計還款資金來源及相關交易背景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

  而在本次通報的違規案例中,不少違規銀行被處以百萬以上罰款,甚至暫停一段時間的相關外匯業務,整體處罰力度較大。

  譬如,這8家銀行中,被罰沒款最多的是滙豐銀行北京分行。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滙豐銀行北京分行在辦理內保外貸簽約及履約付匯時,未按規定對貸款資金用途及相關交易背景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此番被罰金額達到842.22萬元。此外,民生銀行也因為違規辦理內保外貸被處罰金645.4萬元,責令追究負有直接責任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

  招行、交行在廈門的兩家支行則分別因為違規辦理內保外貸、違規辦理轉口貿易,分別被處罰金433.19萬元、400萬元,其中,交行廈門觀音山支行還被暫停對公售匯業務三個月,並責令追究負有直接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

  企業違規佔5起,以製造虛假付匯需求居多

  此次通報的21起外匯違規案例中,企業違規佔5起,主要違規行為則是製造虛假付匯需求,即虛構並不存在的境外投資名目、轉口貿易、進口交易等,以假借向境外付匯的名義達到向海外轉移資產的目的。

  為了虛構貿易,有企業通過使用作廢合同、第三方公司提單、虛假合同和發票等方式,向境外付匯。譬如,2015年8月至9月,煙台平瑞商貿有限公司通過虛構轉口貿易背景,使用第三方公司提單和虛假合同、發票,對外付匯1706.82萬美元,這被外匯局處以罰款545萬元。

  此次通報的違規行為中,還有一家公司通過“螞蟻搬家”的方式向境外轉移資金,這在此前通報的違規案例中也比較少見。

  據了解,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山東恆景置業有限公司安排30個境內個人,通過個人年度購匯形式向境外轉移資金188.79萬美元。而這一企業逃匯行為最終被處罰款64.42萬元。

  個人違規頻發,螞蟻搬家式逃匯最常見

  此次通報的21起外匯違規案例中,個人違規有8起,佔比超三成。

  事實上,在今年以來集中公布的72起處罰案例中,個人外匯違法違規案例也有16起,佔比達22%。其中,“螞蟻搬家”式逃匯、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最為常見。

  “螞蟻搬家”就是指利用多名個人年度5萬美元的便利購匯額度及個人銀行賬戶,將外匯資金違規匯入某人控制的境外賬戶中,以達到向海外轉移資產的目的;而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主要操作是,先將人民幣打入地下錢莊控制的境內賬戶,地下錢莊則通過“對敲”等方式,兌換外匯匯至其境外賬戶。

  一個直接的數據是,年初以來被通報的16起個人外匯違規案例中,7起涉及“螞蟻搬家”式逃匯,5起涉及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因為這兩類個人外匯違規行為而被處罰,且罰金最高的案例,也出現在今天的通報中:

  “螞蟻搬家”式分拆逃匯: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江蘇籍邱某利用69名境內個人的個人年度購匯額度,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后匯往境外賬戶,非法轉移資金合計折349.49萬美元。其逃匯行為被處以罰款160萬元。

  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2011年4月至2014年9月,河南籍郭某為實現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目的,將1.05億元人民幣打入地下錢莊控制的境內賬戶,通過地下錢莊兌換外匯匯至其境外賬戶。其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被處以罰款835萬元。

  重拳打擊外匯違規

  外匯局對外匯違規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強。數據显示,上半年外匯局共查處外匯違規案件1354件,罰沒款3.45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9.7%和59.5%。其中,查處金融機構違規案件455件,企業違規案件340件,個人違規案件559件。

  而在7月下旬,外匯局也在一天之內通報27起外匯違規案例,合計處罰金額高達1.03億元,包括支付寶、財付通等在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首次出現在通報中。

  據了解,2018年以來,外匯局針對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企業轉口貿易等重點主體和業務開展專項檢查,嚴厲打擊各類外匯違法違規行為。

  外匯局也在7月下旬表示,下一階段將繼續深化外匯管理改革,推動金融市場開放,服務國家全面開放新格局;保持外匯行政執法跨周期的穩定性、連續性和一致性,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資金“脫實向虛”行為,嚴厲打擊地下錢莊、非法外匯交易平台等違法違規活動,保持健康良性的外匯市場秩序,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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