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北千億礦權之爭當事人:遲來的正義不屬於正義

  他的12年——專訪陝北千億礦權之爭當事人趙發琦

  《等深線》記者 郝成 北京報道

  2018年1月14日,《中國經營報》以《陝北千億礦權爭奪獲最高院落槌 陝西省政府曾發函施壓》為題,報道了榆林凱奇萊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奇萊”)與西安地質勘查開發院(以下簡稱“西勘院”)終審判決一事,引發廣泛關注。

  由於凱奇萊與西勘院糾紛歷時12年,情節離奇,更有陝西省政府發函施壓等細節,一直以來,媒體都予以高度關注。而該案宣判則恰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結束后次日,媒體認為該個案於依法治國、產權保護等方面意義重大。

  “我是21日早晨9點到的東交民巷的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在第七審判庭,一個非常正式的場合,我到的時候,法官和西勘院的代理人都已經在審判庭門口等着了。最高院一位庭領導先講了一下,說這個案件他們高度重視,現已審理終結,接着才發判決書。”凱奇萊法律顧問、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長透露,2017年12月21日,最高院雖然是以談話而非開庭宣判的形式下達判決書,但是仍然能看出“非常正式”。

  “宣判之後,我們已經給西勘院正式去函,對接下來的合作和下一步的開發,表明了我方意見。目前尚未收到對方書面回應。”劉長在1月17日接受《等深線》(ID:depthpaper)記者採訪時透露。

  1月17日,凱奇萊法定代表人趙發琦接受了《等深線》記者專訪,這位51歲的民營企業家,對眼前的勝利,似乎並沒有太高興。    

  過去12年中,趙發琦為了一份合同,走過中國各級法院,歷經民事、刑事、行政各類法律問題,先後出現在上百個新聞報道中。他認為,在十八大后,自己的案子出現了明顯變化,但過往漫長的訴訟中,也足見一些官員的不作為和亂作為。

  “契約精神,依法治國,我的個案體現了這兩個方面。但如果回頭看12年,你看到的又是人們如何破壞這兩種東西,可見想要推進依法治國,還是需要魄力,需要努力的一件事,不是那麼簡單的。”他說。

  趙發琦稱,案件最終能夠勝訴,與國家提倡依法治國、尊重產權分不開,也與12年來媒體的持續關注密切相關,他表示很期待有關部門在執行判決上,能夠進一步體現契約精神,踐行依法行政,讓這件事能有個公平公正的結果,而不是一紙空文。

  《等深線》:凱奇萊和西勘院的糾紛持續12年,很多媒體也都做過追蹤報道,這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所以大家好奇為何在判決出來后,你沒有主動去講這件事,而是媒體發現了判決書找到你採訪,為什麼?

  趙發琦:首先,現在這個結果,雖然勝訴了,但從我內心來講,遲來的正義不屬於正義。尤其,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國最高的審判機關,拖的時間太長了,第一次二審是整整三年,這一次二審又是六年半,這種狀態,我很難對他說感謝的話。我覺得我們的法院,12年前就應該作出明確的判決,而不是讓我們等這麼久。任何人等上12年,心態能平衡嗎?我不平衡,我有抱怨,這很正常。

  其次,在這個過程中,我看到了司法干預和腐敗。2008年5月4日,陝西省政府給最高院發機密函54號,開宗明義說,這是按照最高院的要求發的。我理解,這個函件是雙方協商好的,是演戲,表明上看是對最高院赤裸裸的威脅,但我認為其實是一種表演,是當時最高法院與陝西省政府“有默契”的一種表演。

  內心很複雜,這些年,媒體始終在關注這件事,為什麼?我個人覺得不僅僅因為這是一個價值千億的煤田,更因為這件事的本質,是一個簡單的事情,一句話講,就是契約精神,你有關部門有沒有誠信的問題。這麼簡單一件事,卻要12年,換做是誰,我覺得都沒什麼好激動的了。

  《等深線》:我們注意到,這次終審判決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凱奇萊和西勘院的一個合作協議,這個合作協議是怎麼來的?最初是怎麼回事?

  趙發琦:就是一個合作勘查合同。這塊地方,最初是西勘院做了一些非常簡單的工作,2003年5月,西勘院沒有資金了,需要招商引資,他們請陝西秦地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做了評估報告,評估了1410萬元,評估目的是這麼寫的:“西勘院擬吸引資金聯合勘查陝西省波羅-紅石橋地區煤礦資源”,並且強調“將其擁有的該勘查區煤礦探礦權作價”,“作價”這兩個字非常關鍵,它也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探礦權是一種用益物權,是一種財產權,可以交易。

  後來了解,西勘院第一次招商引資是山東魯地公司,2003年5月兩家合作勘探,協商總價是1300萬元,比評估低了100萬元。山東魯地公司也是山東地礦廳的下屬單位,也是地礦單位,和西勘院算是兄弟單位。

  但魯地公司認為這塊地是有風險的,不確定因素太大,中途提出退場。西勘院在自己的網站上招商引資,繼續找合作方。我知道后,就去找西勘院。雙方協商后在原來評估的基礎上,加了100萬元,是1500萬元,然後我們雙方於2003年8月25日簽訂了這個合作協議。

  但是簽訂合同后,西勘院一會兒說可以履行,一會兒說不履行,我們才發現,跟我們簽約后,他們之前和山東魯地的合同都還沒有解除。等後來他們解除后,西勘院又通知我們說,合同可以履行了。

  《等深線》:這個合同的具體內容是什麼?為什麼會出現對方在是否履行合同上態度變化?

  趙發琦:我們合同約定,我們支付西勘院探礦權價款1200萬元,即擁有該項目探礦權成果80%的權益。在此基礎上,我們雙方按2:8的比例出資,對該區煤炭資源進行合作詳查和勘探,並約定,該勘查區無論是勘查升值、聯合開發,還是礦權轉讓,所產生的利益,甲乙雙方將以2:8比例分享。我們還約定,勘查的原始資料和成果歸雙方所有,所佔礦權比例不得隨意轉讓給他人。這都是白紙黑字的約定。

  2004年初,西勘院讓我們先付10萬元設計費,就是詳勘精勘的設計費。到了2005年,西勘院要求我們打款,我按合同約定把1200萬元打過去了。打完款,西勘院給我出了個函,給我把錢又退了,說我們之前的合同與陝西省常務會議紀要不一致。

  後來我們才搞清楚,西勘院前前後后和很多人簽訂了協議,讓對方出錢去勘探,回頭又把人家踢出局,我了解的,就有十來個。

  《等深線》:這個陝西省常務會議究竟是怎麼回事?你們後續是怎麼溝通的?

  趙發琦:2003年10月22日,陝西省政府出了第21次常務會議紀要,主要講前幾年已經登記了探礦權單位的人,一律算是代表政府實施勘探,探礦權人沒有處置權,如何處置,按照省政府統一規劃。

  我們是當年8月簽訂的合同,是以當時的法規做基礎的,而後來這個紀要是秘密文件,我們也沒看到,事實上這個文件也沒有法律依據。西勘院退款后,我就把西勘院的函件附上,給省長寫信,一個多月後,西勘院又說要繼續履行合同。當時西勘院說要開始野外作業,急需資金,要我把詳勘、精勘的費用打過來,估計要800萬元,我佔80%,我應該是640萬元,但我給打了900萬元。

  這中間,省里領導開始關注,讓省辦公廳調查,等他們調查結束,詳勘也結束了。詳勘發現是近20億噸儲量,省政府辦公廳調查結束后,省長陳德銘在省政府辦公廳的報告上簽字,要求省國土廳處理,2005年8月和9月,省國土廳召集我們和西勘院雙方進行協商,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繼續履行2003年8月25日的合同,雙方代表簽了字,隨後省國土廳根據雙方協商的情況出具了陝國土資辦發[2005]65號文件,並報省政府辦公廳、抄送雙方當事人。 

  但不久,西勘院又對我們說,合同還是不能履行,又翻臉了。

  《等深線》:這一次翻臉是一個怎樣的過程?

  趙發琦:就在國土資源65號文件剛下達不久,西勘院又說他們接到地礦局的通知,說這個東西要給外商來投資,說是香港企業,就是後來的香港益業。

  這時候西勘院就開始亂講了,說勘探是勘探,勘探不等於礦權,我就生氣了,我說那我花錢陪你玩的啊?最開始西勘院在評估的時候就已經明確了,“將探礦權作價”,我們雙方的合同也白紙黑字寫了我們出1200萬元就擁有了探礦權的80%。

  探礦權是用益物權,是一種財產權,我們公司已經依約履行了合同付了價款,當然就獲得了探礦權,我們勘探就是為了獲得權益,不能獲得探礦權,誰還會來花錢進行勘探?

  隨後我們給西勘院發了正式函告,要求履約。他們回復,說我們沒有拿到下游產業,我說什麼下游產業?我們簽訂的勘查合同和雙方的會議紀要,都沒有提到下游產業,純屬無中生有。而且,必須有煤炭儲量才能談到下游產業,我們簽訂合同時還只是普查,是拿了我們錢進行詳勘,才知道了儲量,在那之前,誰都不知道儲量,都不知道有沒有煤,何來下游產業?

  《等深線》:我們了解到,香港益業後來也是和西勘院簽訂了相關合同的,這是怎麼回事?

  趙發琦:我們後來才知道,西勘院把陝西省政府也給騙了,彙報虛假情況,說什麼我們跟西勘院的合同“尚未履行”,實際上我們已經履行了。西勘院這麼干,也誤導了陝西省政府,對後來的“一女二嫁”實際上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2006年3月22日,時任省長在陝西辦公廳的文件上,還批示要求地礦局局長妥善處理凱奇萊和西勘院的糾紛后,再和香港簽約。但西勘院和地礦局已經被利益集團買通了,根本沒把陝西省政府的意見當回事,2006年4月12日,在我們雙方合同還在履行並未解除的情況下,西勘院又與香港益業直接簽訂了精勘合同。

  但顯然是有問題的。不僅是“一女二嫁”,而且按照此前國土資源廳的要求,西勘院必須對已有的勘查成果做評估,不評估,就沒有辦法確定已有的勘查成果,也就沒有辦法進行下一步合作,但西勘院在沒做評估的基礎上,就和香港益業簽了。而且這個合同講,精勘的收益全部給香港公司。

  《等深線》:所以你自此開始針對香港益業進行舉報?同時舉報了很多官員?

  趙發琦:沒辦法,我合法簽訂的協議沒法履行,你簽訂協議卻明顯有問題,而且我們是同一個標的,“一女二嫁”,這個矛盾就是正面衝突了。

  按照他們之間的合同,2006年,香港益業要把全部費用付給西勘院。但直到2014年,香港益業把項目賣給香港秦皇集團,才把這個錢補上了。

  2009年,西勘院還主動給發改委寫信,要求把這個礦權划給香港益業,結果陝西發改委回復說,按照當時的簽約,應該是2007年開工,如果轉化項目不能完工,就要收回這個礦權。

  2014年,香港益業把這個東西賣了以後,西勘院和香港益業還搞過仲裁,目的是,把西勘院名下的探礦權轉讓出去,我們發現後進行了舉報,後來仲裁委駁回了他們的仲裁請求。這充分證明,西勘院這個單位一直是不顧國家的利益和企業的利益,想方設法在倒賣國有資產。

  我說的這些,都有證據。這些種種跡象,也看出背後是有很大蹊蹺的,那我一個草根,沒辦法,只能不斷把這些問題講出來,這也是大家說我一直在舉報的原因。

  《等深線》:你曾經被看守所關了133天,這是怎麼回事?有沒有刑訊逼供?被抓、被關這件事,讓你對整件事有重新思考嗎?

  趙發琦:當時是陝西省政府開了會議,決定對我的公司註銷,對我抓捕,以虛假出資為由通緝了我。我躲了大半年,結果回去辦事,被榆林公安抓了。

  在看守所133天,我一生都記憶猶新。我當時想,這就是最壞的情況了,不可能比這個更壞了。進去第一天晚上,睡的很好,老打呼嚕,害得別人沒法睡,不斷喊醒我。

  接下來,我就覺得裏面饅頭好吃,那個饅頭是手工做的。咱不是貴族,過去陝北計劃經濟年代,過年才能吃到饅頭,我從小是苦日子過來的,當兵也很苦,所以這個日子我在物質上不覺得苦,就是心裏不服。

  沒有刑訊逼供。很多次提審,威脅過我,但我明確告訴他們,不要亂來,我說這是有人想害我,你們也沒辦法,但你們如果動我,那就是個人間的事情了。

  《等深線》:現在判決出來了,12年也已經過去了,你回頭看當初,會不會有一些不一樣的想法出來?怎麼看待這12年?

  趙發琦:如果知道要走這12年,我當初還會不會做這件事,很不好說。但當初誰也不能想到需要這麼久,12年!人生有幾個12年?

  我1983年當兵,上世紀90年代初下了崗,自己做生意賺錢,很不容易,如果說能回到過去,那我可能寧願當時買了幾個小煤礦乾著,就那麼做做生意。但當年的我,就是想要賭一下,如果你這塊地有煤,那我贏了,沒有,那我白投了。

  實際情況是,勘探后我就贏了,但12年後,我沒一分錢權益落實到位,那塊地,現在也幾乎是原封不動擺在那裡,煤礦還在地裏面,從這個層面說,這12年不堪回首,無言以對!

  《等深線》:坊間似乎更多將你看作是一個反腐鬥士,因為你舉報的很多官員都落馬了,你怎麼看這事?整體來看,你通過自己這件事,對司法環境怎麼看?

  趙發琦:我舉報這些官員,都有紮實證據,也有明確的東西能夠證明,他們和我的事情有關係,所謂冤有頭債有主。

  看上去,我是在和政府部門打官司,但實際上,政府是官員組成的,裏面一些壞人,在把持權力,在違反規則和法律,那麼,就不得不舉報他們。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我是個草根,12年,也是見證這個司法的過程,親身體會了很多東西,對社會的理解,對法治的認識,還是比較有收穫的。就好比是學車,教練說要看前方,但現實生活中這麼做,就撞車了,但實際老司機是憑手感的,那我可以說我今後有手感了,對吧?

  總體而言,十八大以後我的案子變化很大,比如前面被註銷的企業,也恢復了,我也無罪了,現在判決也出來了,這都是很明顯的變化。當然,坊間說我反腐鬥士,這是玩笑話,我們國家的反腐,是黨的自身建設加強后的明顯體現,是黨和國家在推動,我個人微不足道。

  《等深線》:今後怎麼規劃自己的人生?對企業的未來,那塊煤田有什麼想法?

  趙發琦:談不上規劃,12年了,我現在,只能說和白岩松節目裏面講的,希望陝西省政府能夠依法執行判決,認真履行我們和西勘院的合同。判決,只是說字面上的、紙面上的正義,只有得到執行,才是真正的正義。

  其他的,我覺得走一步看一步,總體而言,我對中央提倡的依法治國、產權保護充滿了信心,對法治、營商環境充滿了希望,12年都過來了,我過去也很樂觀,未來,我會還會樂觀、积極地對待很多事情,雖然我是個草根,也只有初中文化,但我覺得每個人都應該是积極地、主動地去守法、去維護我們這個國家的規則,堅守我們的誠信這些才行。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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