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把銀行業風險徹底鎖緊籠子

  把銀行業風險徹底鎖緊籠子 | 銳評

  防範金融風險不能僅靠行業自律,還必須有功能完備、切實有效的外部監管。

  新年伊始,中國銀行業迎來了嚴格監管的疾風驟雨。1月13日,中國銀監會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劍指銀行業的核心風險點,對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提出方向性、原則性和指導性的工作要求。這份文件拉開了2018年嚴格監管銀行業的大幕,也延續了2017年“史上最嚴監管年”的政策基調。隨着監管之網越織越密,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信心也會越來越強。

  中國金融行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已達高位,長期高速且粗放的發展,滋生出程度不一的風險隱患。近些年來,從暴露出來的風險案例可以看出,影子銀行業務是資金脫實向虛的罪魁禍首。各種金融產品層層嵌套,多種業務模式疊床架屋,服務經濟漸行漸遠,金融風險慢慢集聚。防止“黑天鵝”飛舞,避免“灰犀牛”衝撞,必須切實加強和改善金融監管。去年年中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化了“監管姓監”的職責定位,強調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重要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則把“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列為今後3年“三大攻堅戰”之首,重點是防控金融風險。放到加強監管防控風險的大背景下觀察,銀行業密集出台的嚴監管政策看似橫空出世,實則順理成章。

  銀行業對於中國金融業具有系統重要性,銀行穩則金融穩,金融穩則經濟穩,守住銀行業風險底線,是防控金融風險的主要抓手。截至去年11月末,我國銀行業總資產突破244萬億元,不僅遠遠超過其他金融門類,而且居於世界之首;在2017年全年的社會融資規模當中,人民幣貸款佔比超過了70%。銀行業穩定與否,關乎老百姓的賬戶安全,關係到金融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切不可掉以輕心。中國銀行業曾經因為不重視風險防控,走到了技術破產的邊緣,也曾經為了剝離不良資產、建立現代公司治理制度付出巨大成本。只有吸取歷史教訓,切實防控風險,才能避免重蹈覆轍,保住來之不易的改革成果。

  金融業具有很強的外部性,防範金融風險不能僅靠行業自律,還必須有功能完備、切實有效的外部監管。中國金融行業已經建立起比較完備的監管體系,但在監管機構職能定位方面,一直存在身份衝突的問題。有的金融監管機構具有強烈的“地盤意識”,將做大做強行業作為重要職責。不同監管機構如果都圍繞着行業發展做文章,難免會忙於比拼政策“便利”,疏於嚴格監管。從這個角度來看,全面加強金融監管,也是監管機構擺脫身份扭曲的過程,在化解風險的同時全面回歸監管天職,有助於從機制上防止新的風險滋生。

  金融行業以經營風險為生,富貴多從“險”中求,限制風險偏好的監管政策往往會遭遇反彈,有時甚至是激烈反對。前一階段,“一行三會”聯合制定的資管新規徵求意見,來自行業內尤其是銀行業的不同聲音音量不小,有的聲音認為這些政策若嚴格執行,可能會引起“處置風險的風險”。監管部門就監管政策與監管對象充分溝通,有利於做好監管工作,但是在溝通過程中也必須保持定力,防止被監管對象的反對聲音所俘獲,重新落入“行業保姆”的境地。當然,現階段處置金融風險,多屬“在線修復”和“帶電作業”,監管部門得有“拆彈部隊”的心理準備,涉及重大核心關節時,要給金融行業留足緩衝空間。

責任編輯:李堅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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