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證券前員工4億炒股獲利5萬遭禁入

  新浪財經訊 1月19日消息,今日,證監會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證監會近日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包括2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2宗內幕交易案,1宗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

  其中,2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分別涉及任子行、ST烯碳,1宗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涉及安信證券前高管。

  對於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證監會指出,2014年11月26日到2017年5月4日期間,蔣政時任安信證券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在從業期間,控制使用他人賬戶買入股票4.7億元,獲利5.3萬元。證監會決定責令蔣政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約5.3萬元,並處以10.7萬元罰款;同時,對其採取5年證券世場禁入措施。

  據了解,蔣政所控制的賬戶為“李某均”,李某均為蔣政的妹夫,曾先後在兩家證券公司開立資金賬戶。

  2009年9月8日,“李某均”證券賬戶開立於紅塔證券深圳深南中路營業部,2013年4月10日銷戶。2013年4月9日“李某均”證券賬戶在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衡陽雁城路營業部開立資金賬戶,開戶時預留聯繫電話為蔣政在安信證券工作期間使用的工作電話。而“李某均”賬戶資金來源於蔣政,“李某均”賬戶由蔣政操作使用。

  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5月4日,蔣政控制和使用“李某均”國泰君安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買入股票金額合計約4.7億元,盈利金額53667.19元。2014年11月26日前,蔣政涉嫌使用該賬戶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已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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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蔣政證券從業情況

  蔣政1997年2月至2003年10月在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在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所副所長,2006年12月進入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信證券)工作,先後任證券投資部總經理助理、資產管理部權益投資組負責人、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等職,其中2012年1月11日至2014年11月25日期間擔任“安信證券—光大銀行—安信理財2號积極配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安信理財2號)投資主辦,2015年5月5日從安信證券離職。蔣政於2006年7月27日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其他)的證券業執業證書,2009年5月31日取得一般證券業務的證券業執業證書,2012年12月12日取得投資主辦人的證券業執業證書。

  二、相關條例

  《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責任編輯:張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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