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工商總局整治以虛擬貨幣為幌等四類網絡傳銷

  新浪財經訊 1月19日,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部署聯合整治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以遏制網絡傳銷蔓延,服務防範化解風險大局。其中打着“虛擬貨幣”等幌子的網絡傳銷活動屬重點查處範圍。

  此次聯合整治行動,重點查處以下四類網絡傳銷活動:一是以“消費返利”“資金互助”“虛擬貨幣”“投資理財”“網絡遊戲”等為幌子的網絡傳銷活動;二是假借“慈善”“扶貧”“創新”“均富”“軍民融合”等名義,故意歪曲國家有關政策的網絡傳銷活動;三是侵害學生、低保、殘疾人員等弱勢群體的網絡傳銷活動;四是跨境操縱實施的網絡傳銷活動。

  同時,對於網絡傳銷組織的核心成員、骨幹分子、“職業化”參与人以及協助轉移資金、提供網站設計和維護的違法犯罪人員,依法嚴肅查處。

  有業內人員解讀此次監管,認為比預想中的還要嚴厲:

  1、定性“虛擬貨幣”為傳銷行為,而炒幣組織者是犯罪行為。

  2、由於目前“虛擬貨幣”交易所多數轉移海外,因此均在“打擊跨國傳銷”範圍之內。協助轉移資金的地下錢莊、網站、組織代幣設置機構均在違法犯罪範圍之內。

  3、提供網站設計和維護的人員實際上範圍很廣泛,一些“虛擬貨幣”的從業人員,包括技術人員均在此列。。

責任編輯:牛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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